学生事务
关于申报2017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1

各位同学:

2017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可以申请了。

大家申请时需要提交2份纸质材料,一是奖学金申请书(内容至少涵盖学习成绩情况、科研情况及参加的社会活动等三个方面的情况);二是科研、社会活动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发表的科研文章可提供包含文章标题、作者等信息的第一页即可,文章接收但还未发表的提供接收函等证明材料,科研文章需标明发表年度的影响因子,论文发表或接收时间需在201691日至2017831日之间,毕业班学生可适当放宽到本通知发布之日。

友情提示:请将上述材料于1016日前交至5-403学生工作办公室孟老师,各位同学提交奖学金申请书时不用写明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学院组成奖学金评审小组对各位同学的材料进行核实、评分,最终依据同学们的分数高低,结合奖学金的金额及奖学金的具体要求,按照奖学金额度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各奖学金的分配,在提交材料的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要求可以及时联系孟老师,34205797

注意事项:

1、 之前已经申请过研究生国奖但未获奖的同学如需申请,递交申请书即可,其他证明材料如需更改补充的,也可一并提交。

2、 请想要申请奖学金都尽量提交材料。学院之后的奖学金分配也会参考本次递交材料同学的得分情况,结合奖学金的金额及奖学金的具体要求进行分配。

上海交通大学有药学院学工办

2017.10.11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调动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积极性,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促使药学院形成良好的学风、班风,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制定《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一、评审小组的组成:

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思政教师、研究生教务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学院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

二、评选的程序:

1、学院根据学校安排及时组成测评小组。

2、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布奖学金信息。

3、各个同学上交申请。

4、教务办、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成绩、论文/专著、专利的审核认定。

5、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情况。

6、召开测评会议,根据学生总分高低提出获奖名单。

7、公示获奖名单。

8、上报学校相关管理部门。

三、申请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作风正

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生活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与师生相处融洽。

2、按时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并积极参与本学科的科研。

3、积极参加三助工作和社会工作。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

5、评奖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有一门(含)以上课程(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考核不合格;

2)受到纪律处分;

3)在职、定向、委培的研究生不能参加评审;

4)延期毕业,但下列两种情况除外:

(1)优秀博士生学位论文基金获得者;

(2)因公派出国等其他特殊情况延期毕业,经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系)党政联席会议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

6、评选要求及标准:

(1)硕士生学位课程级点原则上需大于等于2.5;评奖年度内科研成果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2)开题报告或者毕业论文按计划正常进行;

(3)认真从事科研工作,科研能力较为突出;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服务活动、“三助”工作且表现突出,或者在文体、艺术等比赛中成绩突出者,可以在满足学业和科研要求的情况下优先考虑。

(5)申请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同时符合所申请专项奖学金规定的其他条件;当专项奖学金的协议或特殊规定与本办法有矛盾时,以专项奖学金的协议或特殊规定为准。

四、奖学金评审的指标

(一)硕士生(总分为100分)

A、学习成绩(50分) 由教务员负责核算学位课成绩

以学位课程平均级点为评分指标,由B15级按(学级点/3.3)×50计算;B16级按(学级点/4.0)×50计算。

B、社会工作(20分) 测评小组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及提交的申请书给出分数。

C、论文/专著/专利(30分)

1)每篇文章、专著、专利以基础分5分记。

2)所有论文应当以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3)论文加分标准,第一作者计1篇,第二作者计0.3篇,第三作者计0.1篇;SCI文章的计入篇数为实际篇数乘以影响因子。(如果是第二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则按第一作者计算,以此类推,如果为同等贡献的第一作者的文章,也按照具体作者排序论。)

4) 专利加分标准均按第一发明人、设计人计5分,第二发明人、设计人计1分,第三发明人、设计人不计分。如果为同等贡献的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也按照具体发明人、设计人排序论。(如果是第二发明人、设计人,导师是第一发明人、设计人,则按第一发明人、设计人计算,以此类推。)

5)论文/专著/专利发表期限为上一学年度(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毕业班学生可适当放宽到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录用函、科研论文第一页复印件/专著,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且未曾在申请上一年度奖学金时使用。

6)以上任何单项超过30分,以最高分30分记。

(二)博士生(总分为100分)

A、学习成绩:(10分)

按照培养计划完成课程者,学习成绩得10分,其他为0分。 (因《学术论文写作》课程选课原因,没有修满课程的除外)

B、社会工作:(20分)

测评小组根据学生的平时表现及提交的申请书给出分数。

C、论文/专著/专利(70分)

1)每篇文章、专著、专利以基础分5分记。

2)所有论文应当以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3)论文加分标准,第一作者计1篇,第二作者计0.3篇,第三作者不计分;SCI文章的计入篇数为实际篇数乘以

影响因子。(如果是第二作者,导师是第一作者,则按第一作者计算,以此类推,如果为同等贡献的第一作者

的文章,也按照具体作者排序论。)

4) 专利加分标准均按第一发明人、设计人计5分,第二发明人、设计人计1分,第三发明人、设计人不计分。

如果为同等贡献的第一发明人、设计人的专利,也按照具体发明人、设计人排序论。(如果是第二发明人、

设计人,导师是第一发明人、设计人,则按第一发明人、设计人计算,以此类推。)

5)论文/专著/专利发表期限为上一学年度(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毕业班学生可适当放宽到奖学金评选通知发布之日。),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录用函、科研论文第一页复印件/专著,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且未曾在申请上一年度奖学金时使用。

6)以上任何单项超过70分,以最高分70分记。

五、该细则由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2017.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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