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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制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04-28

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药学院制药工程硕士招生目录

药学院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教材注释

制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

药学院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的需要,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1998年起开始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一种职业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侧重于工程应用。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进校不离岗方式,按照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正规和系统的培养。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主要研究和解决本领域工程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二、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三、 报名方法

2012年专业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三个阶段的全部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

第一步:网上报名及缴费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所有报考者须在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可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关于考生缴纳全国联考报考费(80元)事宜,请于近期关注‘上海招考热线’http://www.shmeea.edu.cn’网站发布的公告。

提醒考生注意:1、须认真仔细核对本人填写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的时间字段,如果错误填写导致不满足报考条件,即使参加考试也无法录取。2、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现场确认点为“上海交通大学”,否则我校无法获得考生的网报信息,影响考生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3、考生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请务必在“备注字段1”中注明报考院系代码(如船舶海洋与建筑工程学院院系代码为“010”),否则会影响考生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院系代码请查询附录《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工程硕士生招生目录》。

第二步:现场确认及缴费

现场确认:

成功完成网上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7月13日-16日8:30-16:00到上海交通大学现场报名点(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陈瑞球楼102-105室)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①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的《报名登记表》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通过专用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考生本人在《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后交收表处存档。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提醒考生注意:1、2012年所有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的考生务必到“上海交通大学”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2、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3、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考生务必牢记本人的网报编号。

缴费:

考生须于2012年7月17日至26日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网上报名——在职联考,进行网上缴纳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报考费:工程硕士160元。

第三步:资格审查

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填写的内容,由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认证报告”)。资格审查时需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具体时间、地点以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上的相关通知为准)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特别注意事项:

1、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履行并完成以上三个阶段的报名流程,缺一则报考无效,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

2、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 考生需于717-726,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上缴纳我校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报考费(160元),不接受考生以现金方式缴纳。

四、 考试方式及科目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GCT考试的命题及阅卷工作由国家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GCT”试卷满分400分,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外语语种必须选考英语),每部分各占100分。GCT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11:30,具体考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考生可于2012年10月17日起,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自行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考生的“GCT”成绩一年有效,即招生当年有效。

第二阶段:我校自主组织第二阶段专业课考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课考试形式为笔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参见附录《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工程硕士生招生目录》。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下午14:30-17:30,考试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东川路800号),具体考场分布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考生可于9月中旬,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专业学位招生”查看。考生凭全国联考GCT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课考试。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形式和内容由各院系根据专业领域培养的要求而定,以面试形式为主(个别院系可以加试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综合面试在学校划定复试分数线后进行,相关通知请届时关注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综合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五、 录取原则

我校自主确定复试(综合面试)分数线及人数,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GCT成绩、我校专业课考试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及科研成果突出的考生,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 培养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委托培养,录取后与学校、工作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三方),学习期间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关系等。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用等均由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承担。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上海交通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上海交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制为2.5年,学费标准见附录(《2012年在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按学年收费。上课地点在上海交大校内。

七、 学校咨询和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陈瑞球楼339室

邮编:200240 电 话:(021)62821069,34206123

传真:(021)34206841 网站:http://yzb.sjtu.edu.cn

E-mail:huang_xy@sjtu.edu.cn

八、 药学院制药工程硕士招生目录

院系代码及名称

工程领域代码及名称

考试科目

专业课考试科目(含参考教材)代码

招生领域

研究方向

备注

170药学院

●430136制药工程

1.GCT考试

2. 药学概论

3. 综合面试

109

 

 

 

 

 

 

 

九、 药学院专业课考试科目参考教材注释

109药学概论参考书目: 《药学概论》,吴春福主编(第二版)

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十、 制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费标准

工程领域

学费标准(万元)

制药工程

3.5

 

十一、 药学院联系方式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研究生教务办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药学院5号楼215室

邮 编:200240

联系人:徐老师 电 话:(021)34207048

E-mailxurong@sjtu.edu.cn

网站:http:// pharm.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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