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2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勤奋、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在读本科生,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将我校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已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列入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困难生数据库的本科生。

注:同一学年内,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

 

二、名额及奖励金额

我院2020-2021年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分配名额为8名,奖励金额5000元/人。

 

三、申报及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者优先;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四、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填写奖学金申请表,于9月27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至sjtupharm@126.com,并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及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至药学院5-403学工办。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22日

奖学金通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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