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交通大学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8

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挖掘、树立和宣传我校青年学生的先进典型,展示青春奋斗风采,发扬模范带头作用,更好地激励和引导全校青年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和校团委下发相应通知,药学院团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范围

1. 三好学生:具有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包括硕士和博士),其中2017年9月新入学的同学不纳入本次评比范围。

2. 优秀学生干部:满足“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同时在我校各级各类学生组织或班级中担任职务。

二、评选原则

1. 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切实加强通知与宣传,确保评选工作有广泛的覆盖面和宣传度,确保评选程序公平、公正、公开。

2. 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坚持以成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上海交通大学“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 品德好: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积极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遵纪守法,遵守校纪校规;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积极参与主题团日、团改金和各类集体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2. 学习好:具有良好学风和学习习惯,所学课程成绩优秀,本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双学位、选修课除外);具有良好的创新和学术精神,具有独立思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求知欲强,知识面广;积极参加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类比赛或活动(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者可以优先考虑)。

3. 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原则上应通过国家体锻标准;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寝室卫生成绩良好。

(二)上海交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的基本评选条件,同时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积极做好学生工作,有奉献精神和大局意识,表现比较突出。

四、推荐名额及方法

“三好学生”名额已经下发到各班级,在班级内部由班长和团(党)支书组织民主评选,学院进行审核;“优秀学生干部”由学院从各班挑选出的“三好学生”中进行综合评选。

五、材料提交及审核

1.拟推荐的个人请认真填写提交相应的推荐表,推荐表要求双面打印,黑色水笔填写,一式一份。

2. 请各班级评选出同学之后,认真填写相应材料,于10月27日(周五)17:00前将电子版发至f14yxyzxy@sjtu.edu.cn,将纸质版以及所有推荐表于10月27日(周五)17:00前送至药学院5号楼403室。

校团委和学院将对评选出来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颁发奖状或证书,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同时酌情给予一定的学习、生活用品等物质奖励。请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本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同时,各位同学们请积极参与,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与优秀的同学同台竞技,更好地激励自己奋发学习、努力工作,以实际行动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也为自己的美好人生添砖加瓦。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8日

网站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返回旧版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 邮编:200240
© 2020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