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申报2017-2018学年上海市奖学金和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1

各位同学:

2017-2018学年上海市奖学金药学院分配名额为1个,2017-2018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药学院的分配名额为1个。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提交《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通用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于918前交至药学院5-403

具体申请条件:

1、上海交通大学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者不可兼得。

7、申请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必须位于前10%。若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未在前10%但在前30%,那么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荣获重大奖项),才可以申请,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⑦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

注意事项:一旦申请成功,不参评同年度的专项奖学金及校级ABC奖学金。特此说明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2018.9.11

/Uploads/file/20180911/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通用奖学金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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