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2017年药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7-04-12

一、招生计划

招生学科名称

招生导师姓名

剩余博士生招生计划(含追加计划)

 
 

药学

傅磊、郭圣荣、韩伟、李学义、李晓波、刘德龙、沈琦、王永祥、王志龙、闫超、朱建伟、孙占奎、经莉莉

166人为与工程院所联合培养,2人为新引进人员新增,1人为优博奖励)

 

注:1人放弃春季录取资格

 

二、复试分数线

招生学科

外国语成绩

药学基础成绩

药学

55

55

凡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1、笔试

内容:专业课(二)考试(100分):3小时。

时间:4月24日(周一) 13:00-16:00

地点:闵行校区陈瑞球楼204教室

参考书目:

报考方向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方向一:生药学

生药学

《生药学》(第五版),蔡少青,人民卫生出版社2007

方向二: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生物技术药物

《生物技术药物》 (第一版),郭葆玉,人民卫生出版社,2009

方向三:药剂学

药剂学

《药剂学》(第7版),崔福德,人民卫生出版社 2011,《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梁文权,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0

方向四:药物分析学

药物分析学

药物分析》(第5版),刘文英,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4

方向五:药理学

药理学

《药理学》(第7版),朱依谆、殷明,人民卫生出版社2011

方向六:药物化学

药物化学

《药物化学总论》(第二版),郭宋儒,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 2003,《药物化学》英中双语对照版,李绍顺,科学出版社 2009

 

 

 

 

 

 

 

 

 

 

 

2、面试

专家组综合面试(100分):约30分钟。专业知识考察主要考核博士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考生须准备10-12分钟的PPT材料,报告硕士阶段研究情况及未来研究计划;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外语听力、口语能力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

导师综合评价(100分):导师对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评价为40分;根据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对考生科研潜质、专业知识考察等综合评价60分。

时间:4月25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闵行校区陈瑞球楼413/414教室。

 

3、体检

时间:4月24日上午

地点:闵行校区校医院。

具体参照研招网相关通知:http://yzb.sjtu.edu.cn/news/newsShowTyped.ahtml?type=0

 

4、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核验:

1.准考证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网报打印);

4.《拟攻读博士学位科学研究计划书》(注:计划书是导师评价考生科研潜质的重要参考材料,格式不限,请认真撰写);

5.硕士生课程成绩单(盖章的原件);

6.两封推荐信(密封签字);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它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明等。

9.历届生需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 1 份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认证)。

10.应届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及 1 份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籍验证)。

所有材料请按顺序排列。进入复试的统考考生请于420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至学院教务办,地址见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开除学籍,并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5、其他要求

申请-考核制入学的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415,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17日之前将申请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上海交大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申请考核制)寄至学院教务办。未按时寄送申请材料者将不能参加本次复试。考试内容参照药学院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寄送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药学院5号楼405室,电话34206120。

 

四、录取原则

1.按照所报考导师的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初试(200分) + 复试(300分)。

2.复试成绩单科低于60分、总分低于180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院系名称:药学院

日 期:201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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