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弘毅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4

各位同学,

关于评选2015-2016学年弘毅奖学金的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1. 奖励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2. 奖励名额:10人;

3. 奖励金额:25000元;

二、评审条件

申请“弘毅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 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3.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5. 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6. 评奖学年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30%及以上,且入学以来无挂科或重修。

7. 2016年暑期在国际顶尖高校(世界综合排名或专业排名前十)进行过2个月以上的学术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

三、提交材料要求

请同学登陆affairs网站申请该奖学金项目,仅需在网上申请填写基本信息提交即可,专用的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通知中的附件。

网络申请指南见附件。

电子版材料:

1.弘毅奖学金汇总表 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要求认真填写

2.弘毅奖学金专用申请表 请按样表(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要求认真填写。

纸质版材料:

1.弘毅奖学金专用申请表,请统一按样表要求打印,不要改变表格格式,其中申请理由不少于400字;

2.各类证明材料,

a.成绩单及排名证明(由学院教务部门盖章的包括评选年度在内的历年成绩单,并在成绩单上填写排名并由教务老师签字);

b.海外研修证明材料,需院系等相关负责单位盖章;并提供出入境证明。

c.相应的科研成绩成果清单、各类获奖证明和学生工作证明等材料(评选年度内,所有证明材料均需院系等相关负责单位盖章)。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11月16日之前,完成网络申请,并将纸质版材料交至药学院5-4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sjtupharm@126.com 邮件主题标明 “姓名+弘毅奖学金”。材料提交的截止日期为 2016年11月16日。

 

四、其他要求

1. 根据协议,弘毅奖学金不可与其他支持海外游学的奖学金兼得。

2. 申请人须保证个人相关经历及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造假,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并进行通报批评
3.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按时提交材料。

如需咨询可以拨打34205797联系康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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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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