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评选荣昶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各位同学: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帮助在校学生成长为创新型领袖人才,上海荣昶公益基金会在我校设立“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以表彰激励在科技创新和领导能力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学生。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荣昶奖学金”捐赠协议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荣昶奖学金评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名额及金额

“荣昶奖学金”分为“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

1. 奖励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2. 奖励名额:今年拟新评奖学金10名、提名奖20名,续评20名;

3. 奖励金额:每名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30000元,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者可至多连续两年续评;每名提名奖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不可续评。

(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

1. 奖励对象: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本科二年级或三年级学生,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

2. 奖励名额:今年拟新评奖学金10名、提名奖20名,续评20名;

3. 奖励金额:每名奖学金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20000元,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者可至多连续两次续评;每名提名奖获奖学生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不可续评。

二、申请条件

荣昶奖学金分为“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和“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端正,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学习勤奋,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3、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4、身心健康、热心公益、乐于奉献;

(二)“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的中国籍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要求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应为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现象。

申请新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录用;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挑战杯或者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省部级奖励;

4、兴趣广泛,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学生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表现出特别优秀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潜力。

申请续评的学生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二作者)被SCIEIISTP

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录用;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挑战杯或者学校认定的A类竞赛中获得一、二等奖(或金、银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成果获政府或其他官方组织授予国家、省部级奖励;

4、参加国际或国内重要学术会议,投稿并收录;

5、有其他突出成绩可以显示学生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或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新评面向上海交通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二年级、三年级学生,硕士一年级或博士一年级学生,要求参评本科学生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为前30%,且无不及格现象(硕一、博一成绩无不及格)。申请新评的学生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一学期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等,成绩显著;

3、在创新创业等其他活动中表现优异,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申请续评的学生要求评奖年度的学习成绩排名为前30%,且无不及格现象。另需在评奖年度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较强社会责任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支教活动等,成绩显著;

3、在国际、国内重要组织中实习或挂职;

4、其他活动中表现优异,表现出特别出色的领导能力和潜力。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校期间受到过违纪处分且尚未解除的;

2、评奖年度内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

3、因出国、中止学业或者休学等原因离校的。

三、我院名额分配

荣昶科技创新奖学金2名,荣昶领导能力奖学金2名。全校1:3差额评选,10月20日面试。

注:各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将《荣昶奖学金申请表》和各类证明材料于9月26日前提交至药学院5-403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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