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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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 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综合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2021-04-22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招生工作要求,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综合考核安排如下:

一、时间:2021年5月8日(星期六)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二、考核内容

1.专业笔试:

时间 09:00-11:30

地点 陈瑞球楼305教室

笔试题目围绕药学一级学科

2.综合面试:

时间 13:00-17:30

地点 药学院5号楼412/312会议室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请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每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30分钟。

三、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已提交的材料外,考生需携带以下材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往届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可网页截图形式)

3.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学籍认证报告(可网页截图形式)

4.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纸质版)

5.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纸质版)

6.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网页截图形式)

7.其他材料(个人简历7份,面试时供专家参考)。

四、综合考核名单

杨子艳  聂岚岚  李玉柱  巫涛  何群叶  王成成  刘逸心  王琪珊  刘旭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满分3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综合评价100分。

2.按照所报考导师的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排序。导师按照其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名额,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其中,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及导师综合评价的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招生指标由接收导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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