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
药学院 2019年“申请-考核制” (第一批)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
发布时间:2018-12-21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招生工作要求,药学院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安排如下:

一、时间:20181228日(周五)

地点: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

二、考核内容

1.专业笔试:

上午      09:00~11:30   专业笔试   满分100

地点   陈瑞球楼204教室

2.综合面试:

下午      13:00~18:00   面试

地点      陈瑞球楼402/406教室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学习动机、科研工作背景和学术研究经历,以及考核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能力和专业外文阅读水平等,综合评价考生的科学素养、个人品性、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等,请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面试时间为每考生约30分钟。

三、资格审查:

除报名时已提交的材料外,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1. 二代居民身份证;
  2. 往届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认证报告(可网页截图形式/报名时已提交的不用重复提交);
  3. 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学籍认证报告;
  4. 其他材料(如个人简历等)

 

四、综合考核名单:

董亚

杜丽晶

方帅

贾岩

柯勇

麦桁棠

秦金燕

邵蒙杰

王睿峰

魏晓娜

武之涛

许文萱

杨捷

袁瑗

张海波

五、录取原则

  1. 复试满分300分,其中专业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导师综合评价100分。
  2. 按照所报考导师的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300分)排序。导师按照其本年度博士招生指标名额,从高分至低分依次录取。其中,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及导师综合评价的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不含180分),均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 政审或体检(所有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另行通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4. 因受导师招生指标限制而不能录取的,可以允许在相同学科、专业内选择其他导师进行调剂录取。招生指标由接收导师提供。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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