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事务
关于评选唐立新专项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各位同学:

为继续支持各高校教育事业发展,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设立的“唐立新奖学金”新一轮评选活动将于20189月正式启动。

一、 奖励对象

各高校全日制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获得奖学金且继续攻读其他高校(包括境外高校)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生,可继续获得本项奖励。

二、 奖励名额

全校范围每年评选60名学生。我院向学校推荐名额为1人。1:2差额评选,10月16日学校组织面试评审。

三、 奖励金额

每名获奖学生每年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获得该项奖学金资助的学生从获奖之日起,每年资助直至其顺利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

四、 申请条件

报名申请“唐立新奖学金”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表现突出;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身心健康,积极参加学术科技及文体活动,热心公益;

5).本科生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30学分,研究生课程学习按照培养计划进行或已完成;

6).当学年无违纪违规行为及课程考试不及格。

  1. 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习成绩排名前10%及以上;

2).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在校内外产生重大影响,为学校赢得良好声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省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比赛中获得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国家、省部级奖励;

6).在体育竞赛和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学校和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7).在其它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或产生积极影响。

注:各奖学金原则上不可兼得。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填写《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科研成果清单、获奖证明、社会工作证明等)于926前交至药学院5-403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药学院学工办

2018.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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