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4

Noti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2018 CSC Distinguished International Students Scholarship

根据《关于推荐“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人选的通知》(教外司留[2018]1275号),为切实落实全国留学工作会议要求,扩大中国政府奖学金的辐射面和影响力,选拔与激励更多知华友华、品行兼优、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教育部继续执行2018-2019学年“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项目,从而激励来华留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升来华留学整体水平。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遴选、推荐奖学金候选人。

 

一、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奖励标准:本科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8,000元/人;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人。

定额名额:面向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以上的学历生,限自费生,限报7人,学校推荐人选,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核定。

开放名额:面向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二年级(含)以上的学历生,包含奖学金生和自费生,限报3人,学校推荐人选,国家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本科生

1.申请条件:

(1)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热爱中华文化,热爱上海交通大学;

(2)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 学习成绩优异,在留学生中专业排名前30%,具备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

(4) 积极参加学校各项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文体活动等;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2.申请材料:

(1)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本科)》(附件1),请至留学交大网站:isc.sjtu.edu.cn下载;

(2) 在读证明原件;

(3) 成绩单,请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公章;

(4) 《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写作语言为中文或者英文,字数不少于800字;

(5) 个人简历一份,自高中阶段开始,中文或者英文;

(6) 其他材料:2017/2018学年度发表的论文或获奖的证明以及其他证明自己优秀的相关材料。

(二)研究生

1.申请条件:

(1) 对华态度友好,在华表现优秀;热爱中华文化,热爱上海交通大学;

(2) 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3) 学习成绩优异,学业进展良好,科研成果突出;原则上学习成绩在留学生中专业排名前3%或排名第一,科研特别突出者,可以适当放宽;面向2014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2016级及以后硕士研究生申请。

(4) 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文体活动等;有突出事迹者优先。

2.申请材料:

(1) 《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2),请至留学交大网站:isc.sjtu.edu.cn下载;

(2) 在读证明原件;

(3) 成绩单,请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加盖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章;

(4) 《我的留华故事》一篇(题目不限),写作语言为中文或者英文,字数不少于800字;

(5) 个人简历一份,自高中阶段开始,中文或者英文;

(6) 来校后发表的学术论文(如有。必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如为会议论文,请做标注。)a)已发表的学术论文首页复印件;b) 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接收函,需导师签字;

(7) 来校后发表的专著(如有):封面、目录、首页复印件,需导师在首页签字确认;

(8) 来校后专利(如有):提供专利的复印件;

(9) 各类国家级、省市级比赛的获奖证明等。

 

三、评选程序和时间节点

本次评选采取“个人申请、院系推荐、答辩评审、名单公示、上报基金委”的原则及程序确定获奖人选。

1. 学生申请:申请学生在53016:00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本科生提交至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生提交给导师,由导师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装入信封密封并骑缝签字后,连同附件材料提交至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2. 院系推荐:学院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院内评审并在6月6日前完成推荐。各院系经综合评定,可推荐本科生不超过1人,研究生不超过1人。院系汇总材料,连同《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附件3)于6617:00提交材料至留学生服务中心(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204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推荐。留学生服务中心不接收学生个人提交材料。

3. 答辩评审: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需要准备5分钟的答辩PPT汇报,答辩日期为68日下午,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评审者视为放弃。

4. 名单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5. 上报基金委:候选人须按照要求填写网上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个人放弃。学校将候选人名单及详细申请材料上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予以最终核定或评审。

 

 

附件1.《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本科)》

附件2.《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附件3.《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院系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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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国际化办公室

留学生服务中心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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